请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专业的录取考生于2015年3月25日起到校领取初录通知书、工程硕士委托培养合同(见附件考生自行打印填写,一式三份)。请持初录通知书将第一年度培养费(9000元)于2015年4 月9-10日交到学校财务处,哈尔滨市内人员将现金或支票(学校财务不能刷卡交费)交到哈尔滨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学府路52号哈理工西区新教学楼E区3层财务大厅E0311室2、3、4号窗口 :收费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哈尔滨市以外人员将现金交到财务处或通过银行汇款到哈尔滨理工大学。同时持录取通知书到E区0305办理校园一卡通用于校内就餐等消费。 持缴费收据领取正式通知书、学生证,同时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并填写学籍卡片2张。其中工程硕士《委托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合同书》在取正式通知书时交给学校(另两份由委托培养单位和工程硕士生各持一份)。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2015年5月11日前未来我校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我校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备注:我校每年4月份均为年度学费收缴期,缴费额度为9000+9000+2000元,请在职研究生按年度主动缴纳学费,否则因考生未及时缴费而不能进行学籍注册、论文开题、答辩等培养环节,由此造成培养期延长责任由学生自负。 我校2015年4月11日开始上课,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部网站。[我校上课安排见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1.hrbust.edu.cn/zuzhijigou/master/),并今后工程硕士公共基础课上课等各种安排均在研究生部网址公布(专业课安排见本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 收 款 人:哈尔滨理工大学 开 户 行:工行哈尔滨市和兴支行 帐 号:3500042109014494386 汇款用途:2014年工程硕士× × ×(写姓名)培养费,(汇款用途及培养者姓名必须注明) 附件: 委托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合同书.doc 通知书领取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1号教学楼1115室 联系电话:86393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