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MBA(专业学位代码:120280)教育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实用型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获得哈尔滨理工大学MBA学位的学员将具有较为宽广的管理基本理论与现代工商管理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运用现代管理知识手段进行科学决策和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社交能力,能够胜任工商、行政及经济管理的中高层管理工作。
二、培养单位简介
哈尔滨理工大学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学校始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历时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一所以机电类学科为特色,哲、经、法、教育、文、理、工、管八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水平优秀院校。
全校设有18个学院、4个教学部和4个教学实践中心,有50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有8个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52个硕士学位点,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4个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和1个MBA授权点。现有教职工2845人,其中专任教师1366人,副高级以上人员7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常年稳定在26000人左右,留学生100余人。
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目前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技术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8个硕士授权点,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授权点;“技术经济及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产业经济学”和“系统工程”六个二级学科授权点,两个工程硕士授权点,包括“项目管理”与“工业工程”。九个专业有学士授予权,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金融学”、“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是省级重点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工商管理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几年来已培养管理学科硕士毕业生300余人;经济管理学院除培养了大批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外,还长期承担为黑龙江省企业和其它省的企业培训企业管理干部的任务,近几年已为黑龙江省各类企业系统培训管理干部3000余人次,有较丰富的对企业在职人员进行管理知识教育的经验。
学院拥有一支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可为MBA专业学位教育提供60余人的专职教师队伍,其中教授23名,副教授32名;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30人。在读博士和拥有博士学位的占80%,大多数教师具有企业咨询管理顾问的经验,学院已聘请了学术造诣深厚,富有实际管理经验的国内外专家学者10人作为兼职教授和兼职教师。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秋季班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专科毕业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分设全日制班和在职班。
四、招生名额: 50名。
五、专业学位代码: 120280。
六、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
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11月中旬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报名。
七、入学考试
MB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初试参加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考试内容: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具体考试内容以2009年MBA联考大纲为准
2、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复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组织。
面试方式为差额面试,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面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面试分为客观部分和主观部分。客观部分评分是根据考生提供的背景材料,对考生背景的评估。考生背景包括:第一学位毕业学校,就职单位、职位,工作业绩等。主观部分评分是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具体表现的评估。
3. 考试时间
09年1月,祥见准考证。准考证在考前1周领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
对于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都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的考生,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0%:50%加权后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排名决定最终录取结果。其中,面试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总成绩排名,直接予以录取。 MBA教育中心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第二志愿院校。
九、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两种,均须签订相应的自筹资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书。
十、学位授予
MB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培养费 2009 级MBA学费标准: 29,000 元;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它说明
1、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招生政策相抵触处,以招生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十四、招生咨询
哈尔滨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 86392288 15804511977
邮箱:mba@hrbust.edu.cn.
网址:http://mba.hrbust.edu.cn 或在www.hrbust.edu.cn主页点击MBA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