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分要求:学生应在取得所有学位课程学分,并总学分达到32学分,方可毕业。 (二)学位论文工作: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公关研究课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1)工程设计;(2)研究论文。 3、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工程硕士本人在工作单位独立完成。论文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表明作者有独立解决工程设计和实施中关键问题的能力。为保证质量,论文工作必须有一定工作量,用于完成工程任务和论文工作的实际时间不少于一年。 4、论文的环节: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包括文献阅读、调研、选题报告、理论分析、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程实施、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环节。上述环节是必不可少的,根据选题不同有所取舍。选题的准备工作在第三学期应着手进行。最迟在第四学期应正式做选题报告并提交论文工作计划。研究生所属学院应会同企业副导师组织选题报告会,对选题进行审查和把关,硕士论文基本完成后,应由学院会同导师、副导师组织预答辩,对论文进行质量监督,提出修改意见。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工程硕士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 (四)学位授予
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由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学位证书。 |